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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用矿泉水实施新标准
2009-10-22 08:40  文章来源:宁国新闻网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日前,新的饮用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《饮用天然矿泉水》已正式实施,与1995年制定实施的原标准相比,新国标在多个方面做出了修改,如增加了对天然矿泉水中锑、锰、镍等3种金属物质的指标限量,不得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进行灌装;对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须标示水源点名称;当氟含量大于1.0mg/L时,应标注“含氟”字样,以及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,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等,新标准实施标志我国对饮用矿泉水的生产管理更加规范科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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